CB(认证机构)流程基于 IECEE“电工产品合格测试和认证的世界体系”的国际协议 而建立。它是该体系内的国家认证机构之间的协议,致力于电工产品审核结果的相互认可。 参加 CB 体系的国家来自包括主要的工业化国家在内的 53 个国家的指定机构,均隶属于CB 认证流程—它被认为是欧盟内许多国家(包括那些尚未成为正式成员国的国家) 的国内认证的基础。CB 认证仅为样品检测。如果在转换国外认证标志时,则需要进行工厂 检查。
CB 证书必须与 CB 测试报告同时出示才有效。申请人在申请 CB 证书时,应注意先向 CQC 及 CBTL 说明欲出口的国家/地区,以便认证机构帮助了解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, 及时安排差异实验,避免申请人向外国的认证机构/检测机构申请时再补做实验,推迟认可 过程和投入更多的费用。
CB 认证在 CB 体系成员国中适用,覆盖了全球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。CE 标 志适用欧盟等 28 个欧洲国家。CB 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,即使 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 差异,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(如电磁兼容 EMC、机械指令等),其 CB 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,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 CE 标志的低电压指令 (LVD)的要求,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,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。
CE 标志包含了多个指令,但当产品仅适用于低电压指令(LVD)时,高低压成套认证其中包含欧盟差异的 CB 认证就证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,企业因此可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 。